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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说20世纪初胡适与鲁迅的社会改良思想

胡适与鲁迅是近代中国思想史上的两个大人物。他们都做过教授,也做过官,名字常常与那时风起云涌的革命大潮联系在一起,然而他们却都不是革命党人——胡适从来不赞成暴力革命,鲁迅虽然与左派来往,但和后者在改良思想上也大有一番距离。总体而言,在如火如荼的革命救国大潮中,他们的反应都略显冷淡和悲观,却造化弄人似的被推到斗争前沿,后者更成为所谓“斗士”。他们的境遇颇多类似,改良思想自然有许多共通之处,但仍旧多有不同;这些观念散见于他们的作品中,稍假品味,便能略知他们的真心。而所以选20世纪初年(尤其10、20年代)来说,在于那时他们刚刚回国参与政治,思想还比较纯粹,较少参杂后来现实政治的沧桑与作为公众人物的无奈;而从他们后来的表现看,他们的处事原则实际在这时期便已形成了。

在说胡适和鲁迅之前,不妨先看看那时的革命乐观主义。最出彩的是谭嗣同,他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然后就怀着这种浪漫,壮烈牺牲了。后来的国共两党,在这一面上也都是乐观的——毋论其党员在具体生活中究竟怎样,至少从整体看,他们分别相信三民主义或马克思主义等主义归根结蒂可以救中国的。这就是一种乐观,一种“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但“同志一道努力,革命总会成功”的乐观。究其原因,则在于各认为自己掌握了社会改革的真理,所以未成功者,不过暂时没能转成现实罢了。

然而胡适并不这样想。1919年,他看见李大钊等人在政治讨论中对具体的问题闭口不谈,却总爱扯什么无政府主义、马克思主义,竟颇为恼怒,于是撰写《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发表在《每周评论上》,其中说道:

主义的大危险,就是能使人心满意足,自以为寻着包医百病的‘根本解决’,从此用不着费心力去研究这个那个具体问题的解决法。(1919)

很显然,就当这一点,他已同许多当时所谓的革命者们分道扬镳了。后来在1922年6月《努力周报》第7期上发表的文章《这一周》里,他更是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渐进改革立场了:

我们是不承认政治上有什么根本解决的……不存大希望,也不致于大失望。我们观察今日的时代,恶因种的如此之多……决没有人可以充分满意的大改革。……只有一个‘得尺进尺,得寸进寸’的希望。(1922)

这种考量有它的道理。其中的核心就在于“‘得尺进尺,得寸进寸’的希望”,它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少谈理想,多办事情;第二,不论将来,专注眼下。这首先体现了他哲学上实验主义的倾向,即注重“具体的事实与问题”,“不承认根本的解决”,而不是像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那样,“热衷于危险的抽象和普遍的观念之中”;其次,这种认同一点一滴的进步才是真正进步的观念,在我看来,还包含了社会改良的立场问题,即:将来的美好与现在的人是无预的,出于长期的利害而作有限的让步当然可以,但如果罔顾这一代人的权益和社会现实,专注议论将来看不见的美好,那又何以保证这种美好不被世代罔顾下去,而只成为一种画饼充饥的空谈,或者虽经实验而破产,终于“大失望”呢?

胡适眼里自有妥帖的“得尺进尺,得寸进寸”的做法。早在他留学美国时,就曾经给朋友写信说,正确的道路是侧重教育,培养人才;他认为,尽管在严重危机的时代,这种提议缓慢笨拙,但在国家或世界事务中并无捷径可走,缓慢笨拙的计划将是唯一可行的解决。他的态度是:“无论怎样,让我们教育人民。让我们为未来世世代代的建设打下基础。”总而言之,这种对未来估计谨慎,拒绝“主义”膨胀的乐观而希望从小处着手的态度,就是胡适对社会革命的基本看法。则他的后来写《文学改良刍议》等等,自是这一路线的衍生了。

如果说胡适对社会改良的态度基本还是清晰、明朗的,那么鲁迅的态度就更为混沌和黑暗。他在留日时当然有过一段慷慨的时期,但最初伴随他投入新文化运动中的,却是一个“铁屋理论”,即他在《呐喊》序中写的:

我想,他们许是感到寂寞了,但是说: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被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回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绝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是的,我虽然自有我的确信,然而说到希望,却是不能抹杀的,因为希望是在于将来,决不能以我之必无的证明,来折服了他之所谓可有,……(《呐喊》序,1922)

从这里看似乎还不明了,但一年后,他又在他的演讲《娜拉走后怎样》里说:

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无路可以走。做梦的人是幸福的;倘没有看出可走的路,最要紧的是不要去惊醒他。(娜拉走后怎样,1923)

这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他在内心深处对于陈独秀、钱玄同这帮人搞的“文学革命”并不以为有效,或者更进一步说,不认同那“革命”是正当的。因为他以为,他们这些人并不真的“看出了可走的路”,现在就惊醒做梦的人,无非让他们更苦痛罢了,正是对不起他们。四年以后,他还在《答有恒先生》里重新阐释了一遍这个念头:

我就是做这醉虾的帮手,弄清了老实而不幸的青年的脑子和弄敏了他的感觉,使他万一遭灾时来尝加倍的苦痛,同时给憎恶他的人们赏玩这较灵的苦痛,得到格外的享乐。(答有恒先生,1927)

那既然如此,他又何必惺惺作态,去作什么《呐喊》,以增益文化运动的效果,又同这场运动的其他旗手一样,尖厉呼唤文化革命的到来,谈什么民族的希望、社会的进化论和十月革命的成功呢?

我想,如果社会的由坏转好、从“不是人过的”到“人过的”真是一种希望,在胡适看来是“得尺进尺,得寸进寸”的,那对于鲁迅而言,最贴切的描述就该是“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这是鲁迅在《野草》中所引裴多菲的两句诗,也是他从事社会改良活动的真实写照。

为什么这么说呢?不妨回头看“铁屋理论”的最后,鲁迅是这样说的:

是的,我虽然自有我的确信,然而说到希望,却是不能抹杀的,因为希望是在于将来,决不能以我之必无的证明,来折服了他之所谓可有,……(《呐喊》序,1922)

鲁迅是从他的经验和对人性的观察得出“革命无用”的绝望结论的,但他何等聪明,当然知道这不是严密的论证,因此这绝望仍有隙可乘。个中玄机,十年之后,他又在《自选集》自序里再次提到:

我那时对于“文学革命”,其实并没有怎样的热情。见过辛亥革命,见过二次革命,见过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看来看去,就看得怀疑起来,于是失望,颓唐得很了。

不过我却又怀疑于自己的失望,因为我所见过的人们,事件,是有限得很的,这想头,就给了我提笔的力量。(《自选集》自序,1932)

我认为鲁迅的自述是真实的,因为纵观前后,能够从他的文字中寻觅到他心情的脉络。王晓明老师在他的书里说,鲁迅是用“即使太阳已经从东边升起了一万次,也不能说明它明天就一定不会从西边升起”的推论来说服自己投身《新青年》的,但我想,这不单是东西边孰真孰假的问题,而是西边的太阳比东边好的问题。原因就在于《自选集》自序里另一段表达:

我所说的话,常与所想的不同,至于何以如此,则我已在《呐喊》的序上说过:不愿将自己的思想,传染给别人。何以不愿,则因为我的思想太黑暗,而自己终不能确知是否正确之故。(《自选集》自序,1932)

鲁迅坦诚自己常有骗人之处——至少是隐瞒,那原因在于他“思想太黑暗,而自己终不能确知是否正确”。“黑暗”与“不能确知是否正确”的组合,成了鲁迅怀疑自己的“必无”的最致命的原因。相比之下,他在面对另一边的思想时却轻浮得多。对于笔下的观点,“只要意见不很相反,我的力量能够支撑,就总要勉力写几句东西”(写在《坟》后面,1926),原因是“人生多苦辛,而人们有时候极容易得到安慰,又何必惜一点笔墨,给多尝些孤独的悲哀呢?”(写在《坟》后面,1926)而对于文化革命的那些战士们,他又说“虽在寂寞中,想头是不错的,也来喊几声助助威罢。”(《自选集》自序,1932)所以我想,真正吸引了鲁迅,让他轻易就能去遵从和实践的,恐怕正是这种想头看起来的“不错”,而不是那想头是否真的值得信赖吧。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鲁迅是看透了绝望,横竖绝望与希望一样是不确实的东西,那为何要相信自己先前绝望的判断,而不信人家希望的号角呢?我想这种对自己先前对人性之洞察的强行反对,就成了他参与社会改良运动的原初动力。而这种动力在之后变得愈加执拗,使得他不论经历北京政府的各种风波、兄弟反目还是“清党”的挫折,都一次次要寻找新的反抗绝望的“支点”——跟现代评论派打笔仗也好、跟左翼文人站成一列歌颂俄国革命也好,他都要重新起来战斗,仿佛这就是人生唯一的价值。直到生命的最后,他才终于想起,原来“我存在着,我在生活,我将生活下去”(这也是生活,1936)。

言归正传。在改良社会的问题上,胡适与鲁迅确有不少相似的地方。譬如前面提到,在辛亥革命以后,全国“革命形势一片大好”的关头,他们的看法都显得悲观。那时鲁迅是在国内,还接受过革命党的委任,但很快失望。最终他看来看去,得出这样的结论:

今之论者,又惧俄国思潮传染中国,足以肇乱,此亦似是而非之谈,乱则有之,传染思潮则未必。中国人无感染性,他国思潮,甚难移植;将来之乱,亦仍是中国式之乱,非俄国式之乱也。而中国式之乱,能否较善于他式,则非浅见之所能测矣。

要而言之,旧状无以维持,殆无可疑;而其转变也,既非官吏所希望之现状,亦非新学家所鼓吹之新式;但有一塌糊涂而已。(致宋崇义,1920)

无独有偶。胡适在美国关心中国局势,他的结论是:

中国的民主……仅是名义上的,近两年来,这个国家没有议会、省立法机构和地方议会。没有政党、出版和言论自由。(1914)

而因为当时中国远不具备实行共和制的条件,“即真得共和矣,亦数十人之共和,而非民国之共和也”(1914)。

而对于胡适并不感冒的那些革命“主义”和乐观精神,鲁迅也并无什么热情。即便他20年代末、30年代初在上海参加左翼团体的活动时,心里也常常不以为然,如一次送走一位互济会的来访者时,他对朋友说:“这人真是老实,每次来都对我大讲一通革命高潮。”表现出他对所谓的革命,并无太大的乐观。而对于革命“主义”在将来的许诺,他说:

假使寻不出路,我们所要的倒是梦。但是,万不可做将来的梦。阿尔志跋绥夫曾经借了他所做的小说,质问过梦想将来的黄金世界的理想家,因为要造那世界,先唤起许多人们来受苦。他说,“你们将黄金世界预约给他们的子孙了,可是有什么给他们自己呢?”有是有的,就是将来的希望。但代价也太大了,为了这希望,要使人练敏了感觉来更深切地感到自己的苦痛,叫起灵魂来目睹他自己的腐烂的尸骸。惟有说诳和做梦,这些时候便见得伟大。所以我想,假使寻不出路,我们所要的就是梦;但不要将来的梦,只要目前的梦。(娜拉走后怎样,1923)

尔后在《野草》中,他又特地写:

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天堂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地狱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你们将来的黄金世界里,我不愿去。(影的告别,1924)

这里“假使寻不出路,我们所要的倒是梦”,部分说的是他自己。而那“不要将来的梦,只要目前的梦”的观念,与胡适的“得尺进尺,得寸进寸”也有异曲同工之妙;或者说,鲁迅从他对绝望的背离出发,得到了一种与胡适类似的结论——社会改良应从改革现状着手,而不从“主义”、“大局”着手。除此之外,他们在对现实政治失望之时,退守的方向也一样是文化和学术。在北京政局混乱的时代,鲁迅选择在绍兴会馆研究古碑;而后来失意到了上海,也曾几次想要回去做学术,还劝朋友说“大可以趁此时候,深研一种学问,古学可,新学亦可,既足自慰,将来亦仍有用也”(致台静农,1933)。这里的“深研学问”、“亦有用也”,不失为对自己过度投身社会活动却无功而返的一种反省,而倒向胡适决心“不谈政治”,用心学术,以文化教育为“尺寸之进”的那个观点去了。

他们的这些相同点恐怕与他们经历的相似有一些关系。他们的年龄差距并不很大,不过十年;此外,又都出身官宦家庭,后来没落;他们儿时都接受了传统教育,也因为兴趣拓展了中国小说的视野;紧接着,又相继在不宽裕的条件下离家接受新式教育,最后留学。所区别的,在于胡适的机遇较好,毕竟上海开埠最早,是新式教育最兴的地区;而鲁迅在南京所上的江南水师学堂,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乌烟瘴气”,更有高年级霸凌学弟、不同专业间相互打架的学风。后来,胡适远走高飞,到世界最顶尖的康奈尔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读书;而鲁迅只能到仙台医专,延续他从小到大所受到的轻蔑和歧视。但我想,正是这点区别造成了鲁迅和胡适在社会改良层面的最大的不同——即胡适的法治倾向和精英主义,以及鲁迅对人性始终的怀疑和不信任。

对于胡适而言,他曾经在美国组织过一个中国学生研究美国和欧洲政治的小组,亲身体验过美国总统选举和争取妇女选举权运动的理智和井然有序。正因为有这种实际的体验,他才能在始终混乱的中国政局中保持肯定的态度——这种肯定,就是对现代政治的民主精神和法治的肯定,所以他才可能既反对武装倒袁、又反对国民党专政、还反对共产党造反——因为在他那里,非法的且并不成熟的暴力革命是一种毫无结果的浪费,它不是解决中国的真正问题:如疾病、愚昧、贪污和混乱的办法。是以他对近代中国的革命者,总怀抱一种同情而不赞成的态度;在他眼里,现代政治制度和人的理性是可以相信的,因此社会改良的正途乃是民主法治,而非一意抗争。

相比之下,到日本学习的鲁迅远没有这么幸运。他青少年时代求学的经历几乎是一部受轻蔑的历史:绍兴人对外地人的轻蔑、绍兴人对家道中落的鲁迅的轻蔑、教员对学生的轻蔑、满族少年对汉人的轻蔑、日本人对中国人的轻蔑,无休无止。除此之外,那一时代的日本,就思想和政治制度的先进和开明而言,与美国还相差甚远。可以说,鲁迅的一生见多了人的丑,却没有像胡适一样遇到令人尊敬的师长、看过有效的民主政治。在日本只有一个藤野先生,还相聚很短,更多的是日本学生的嘲讽和中国人的麻木不仁在刺痛他的神经。他不仅没体验先进政治的和谐,对人的信心还整个败坏了,因此只知道绝望和背着绝望的抗争。直到生命的最后几年,他还在倾诉心目中人性的丑陋,以为不把人性作彻底的改造,则他一生所做的“启蒙”都是无谓:

暴露者揭发种种隐秘,自以为有益于人们,然而无聊的人,为消遣无聊计,是甘于受欺,并且安于自欺的,否则就更无聊赖。因为这,所以使戏法长存于天地之间,也所以使暴露幽暗不但为欺人者所深恶,亦且为被欺者所深恶。

……

暴露者只在有为的人们中有益,在无聊的人们中便要灭亡。自救之道,只在虽知一切隐秘,却不动声色,帮同欺人,欺那自甘受欺的无聊的人们,任它无聊的戏法一套一套的,终于反反复复的变下去。周围是总有这些人会看的。(朋友,1934)

另外,在哲学上,胡适是咬定美利坚的国学——实用主义来辨析别的思考的;然而鲁迅却更多细腻的反思,其中的一部分很接近现代的哲学,尤其临终前的几篇散文,颇有存在主义的倾向。也因此,鲁迅怕比胡适要承受更多踯躅和痛苦,也更不能像一个普通的、激愤的革命青年一样,纯怀着一颗爱国心就横冲直撞,无往不利。然而他们都是勤于反思,善于发现问题,长于批评现状的人,也正因此,他们才不被革命党们强有力的“主义”虏获,而真正成为一个行动的革命者;相反,他们审视各种眼花缭乱的名目,挑出其中的毛病。比如胡适对世界主义与爱的问题上曾费过较多的笔墨,而在1933年3月2日的日记中,还对中国人的浑浑噩噩愤愤写道:“中国不亡,世无天理。”鲁迅也早在1919年就在他的《随感录》中表现过对“救国保种”的低调怀疑:“一个人死了,在死者自身和他的眷属是悲惨的事,但在一村一镇的人看来不算什么;就是一省一国一种……”(随感录六十六,1919)他们对当时流行的爱国和民族主义都没有理所当然的盲从;大抵人在哲学上走得远了,在旁人看来,就真好像忘了本,连“做人最起码的东西”都丢了一样。后来毛说:“知识越多越反动。”从这一点上看,也算有一些回味了。

(部分引文转引自周明之《胡适与中国知识分子的选择》及王晓明《无法直面的人生》,因不是正规学术论文,未作标注,请读者自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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