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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纪(6):传统的帝国骑士(六)

“再打四两烧酒,两斤牛肉!”

洛德兰·李希洪亮的声音又贯穿整个店堂,随之响起的是小店老板清脆的应答声和小刀快速割开一片片牛肉的闷响。

“来喽——”

这一切好像梦境一般。

我是备命骑士团的神殿骑士阿卡姆·伊恩,月俸四千,爵位上等同于子爵,作为备命城主撒卡兰特·奥路菲拉·亚丁拉尔公爵大人的亲卫队长一直侍奉在左右,受到备命骑士的尊敬。而现在我竟坐在外城的一间小酒馆里——因为几乎没有来过备命的外城,周围的一切都与我格格不入。酒馆里的客人本有很多,气氛相当热闹;但我进来之后,也便骤然清静了。许多人迅速地把手上的东西吃完,飞快地跑了出去——老板似乎也不以为意,依旧悠闲地坐在柜台上喝酒。

从破竹馆出来之后,洛德兰·李希便要我一小时之后在赫伦希尔广场等他,然后一个人神神秘秘地走了。后来我就被他带到这里——现在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当他看见我穿着神殿骑士的礼服来到赫伦希尔广场赴约的时候,会笑得连眼泪都流了出来——岂有穿着最高级的骑士礼服来到平民区的道理?这于人于己,都只是平添尴尬而已。

而后来的一路上,他也都大笑着,向我问起两年来骑士团的情形与轶事,并乐在其中。对比一小时前后他的神情变化,我顿感莫名,但又没有说出口来,因为他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就宛如一个老友般地带我来到这里。老板似乎也与他相当熟悉了,以致他一坐下便直接大吃起来;这一点亦是我比较在意的,因为正常说来,神殿骑士与平民之间不可能有什么交集,况且现在我们所处的西市区即使在整个备命的外城中,也是非常贫困的。我倒也并非是不屑与下民交往,只是实在没有获得这样的机会,甚至连想也不曾想过;二城城墙的内外两侧一直就好似两个不同的世界,里面安宁祥和、其乐融融,外面嘈杂混乱、尔虞我诈。所以没有一个骑士想到那里去——即使偶有兴致,也立即给外面的凡尘吓回来,从此不愿再往。我本就喜欢待在安静的地方悠然作画,因而在备命的四年间几乎没有到过那里。

但我现在竟真的就在这里。面对着我的是狼吞虎咽的洛德兰·李希,边上坐着的是邋遢的平民、酒店老板。满脸没刮干净的胡渣,一件穿得发酸了的破棉衣就那样随随便便地披在身上,袖子也胡乱地挽着——他怎么看都只是一般下民的样子,但却与数十分钟前还在公爵大人房中的骑士随性地谈着天。我的心情愈发变得复杂而奇怪了,眼前的食物看着亦全然没有食欲,只有烧酒勉强嘬了一口,甚觉辛辣,难以下咽。洛德兰·李希在一旁好像看到了我喝酒时的表情,“哈哈”地笑了出来;我的脸上一热,也不知是因为尴尬还是愤怒,或者只是纯粹的酒劲。但见他一拍桌子,喝道:“老板,拿麦酒来!”我终于舒了一口气,脸上火烧般的感觉也随之消失——因为那正是我好饮的酒。

却不想老板竟也懒于起身,只向厨房的方向喊:“格兰希娅,把麦酒桶拖出来!”

不多时里面传出应答。依声音来判断,当是一位妙龄少女;音调委婉动人,煞是好听。又过不多久便听到沉重的酒桶与地板摩擦的声音,再一会儿,这个被唤作格兰希娅的女子就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还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和平民的女孩接触。与骑士家族的小姐们不同,她的身材略为壮实,但与千金们单薄的模样相比,这样反而更显健康匀称;她的脸上没有艳妆,身上也没有浓香,头发随意地盘在脑后,为了工作,衣袖也漫不经心地捋到臂腰,但却别有其他一些简单的光彩。大概是发现了我正打量着她,她也转过头来略有些疑惑地看着我——那眼里透出来的目光清澈明亮,仿佛明镜一般把我映在那里:她眼中的我一样锦袍华衣,胸前垂下的勋章与金色绶带益显突兀,两道三星的条纹在此刻仿佛不再是荣耀,只成为我与她之间的隔阂。我不禁有些不忍,又后悔穿了骑士的礼服;但我彼时全不能料到洛德兰·李希这样一个地位显赫的骑士竟会将我带到这样的地方来,及今只有倍感尴尬。大概是因为之前的酒桶十分沉重,她的两腮泛红,嘴也因喘气微微张开,弥显可爱。尽管知道对于我的地位而言,这样直视着平民女孩显得有失身份,但我依然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将视线从她身上移开——或许这亦是身为一个画者对美的执著吧——看着看着,她的脸竟愈发地红了,娇羞地扭过头去启那酒桶的盖子,而我脑海里却久久抹不掉刚才那情景。这真是极美的绘卷!我简直就想要立刻去取来我的笔,将这宛若出水芙蓉一般的、我所初见的美景长留世间。

她接着拿出一个大瓢箪给我舀酒。我望着那桶与瓢,不禁又回忆起一些往事。麦酒最早起源于维路王朝[注1]的骑士之中,至今已有五百多年的历史。与烧酒相比,其性较温和、甘甜可口,更兼有提神之效,最适战场上豪饮,是故至今依然受到骑士们的广泛欢迎,爱称为“金色的血液”——许多人上阵之时,必于腰间悬挂一酒壶,内里盛满备饮的麦酒;而传统的骑士战争中倘是阵斩了敌将,也必将其壶中之酒饮尽以示尊重。更有甚者,即直接以敌人腰间所系之名器代替首级作为功勋之证明,当然这待遇仅限于名将,一般骑士既无名器,便也没有保全尸首的好运。后来大约是奥丁皇帝在位期间,麦酒的酿造技术传到民间,但工艺普遍粗制滥造,受欢迎程度亦不高——毕竟平民之人饮酒只图一时痛快,一酣一醉便是一整天,又哪能体会到骑士将出阵时之心情!

何以解忧?惟有杜康。饮一口麦酒入肠,身体便泛起阵阵暖意。出我意料,这盛酒的桶虽然寒瘆,但内里的东西却丝毫不差。

“好酒!”我不禁赞出声来。

这的确是倾注了心血才可以酿成的,与前此我印象中的平民窖产完全不同,但又着实区别于骑士团中所调的味道;相形而言,其中更多伊利亚乡土之野味,细品起来独有一种清纯之风。酒意从脏腑里升起来,非但没有平常饮酒时那种慷慨激昂的战意,反倒添上几分宁静与温馨——仿佛上阵不再是为了建立功勋,而只为归去心中的某个地方。这一切都与宫廷上所呈的贡酒大相径庭,但却又丝毫不觉得逊色——大抵这就是所谓殊途同归的妙处吧,虽然其精神之载体相同,但其所承之本身却截然两样;而纵使有着如此多的差异存在,此二者悉不失为优秀之珍品,是骑士们口中的佳酿,是酿酒师手中的艺术品;这是一瓢真正的美酒!骑士的道与灵魂被赋予其中,在那里我尝到的不单是麦香,还有一段故事,一段酿酒师的内心独白。只是蕴含着那样清纯高洁的乡土气息的骑士之酒为何会流落到这肮脏压抑的酒馆之中,却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格兰希娅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另一边的洛德兰·李希是一付强忍着笑意的滑稽模样。小店老板则先他一步放声大笑起来。意识到自己方才过于陶醉的我又一次觉得尴尬非常,平时的思维与冷静全不知飘到何处去了,只不知所措地朝向洛德兰·李希,希望他能说些什么来缓一下气氛。但他竟始终不语,只留我一人火烧似的孤立在中央。终于格兰希娅也忍不住调皮地笑起来,我只觉得头一晕,心跳骤然快速,只恨不得觅一地以自容——直到我的左肩忽然一沉。

我诧异地回首左顾。酒店老板——那个卑微的平民——竟然将他肮脏的右手无耻地置于神殿骑士高贵礼服的肩章上!那是亚丁拉尔王室的苍狼纹章与象征着骑士地位与尊严的星条纹章,是当前伊利亚全国骑士的典范与代表阿卡姆·伊恩灵魂的具象!即使是皇帝要掩去神殿骑士的光辉,也必先祭告太阳之神,而那个没有任何爵位,只过着行尸走肉般生活的平民,竟然轻描淡写地将他那一文不值的腐烂身体就放在我的灵魂之上!自从十一岁被破格授予骑士之衔以来,从未有一次受到过如此严重的侮辱。我的怒火上冲,右手微扬;洛德兰·李希显然在一瞬间就察觉到气氛的变化,脸色也跟着剧变——大概他也明白,这样的行为已经触及一个骑士的底线——但我已下定决心,不论他干涉与否,都要把那沾满污秽的爪子从我高贵的肩章上斩下。

“好伙计!”

我霎时间又怔住了。挥落的右手就这样悬在半空中。

“若是二城里的骑士大爷们都跟你们俩一样,备命就真的太平了!”酒店老板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情绪的变化,话音落下又举起盛满烧酒的坛子豪饮。

像我们两个一样……备命,太平?我仍自僵在那里,忖着这话的意思;这时候洛德兰·李希的手伸过来,把我半空中的右手也按在我的左肩上——按在那个西市平民粗糙的手上——两股浑厚的热从两面穿透我的掌心,就这样把我夹在中间。许多莫名的场景与思想随之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冲撞;恍惚间又看见格兰希娅嫣然笑着,左手轻握着抵在唇前,眼睛时望向我,时又岔向一旁。终于她双手交错,也凑过身来将它们置于我的左肩,洛德兰·李希的手背上。

“不愧是洛德兰叔叔的朋友……果然也是个亲切有趣的骑士大人呢。”不知为何,这一笑一置,似有千钧的力量。我的心头登时为之一震,怒火也渐熄下去。只是有一瞬间,仿佛她的眼中闪过一丝惆怅。

我又是一怔。等到反应过来,已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

[注1]亚丁帝国的第七个王朝,478年至652年间统治大陆。维路王朝期间战争频繁,骑士在这一时期内地位迅速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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