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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与社会学对于历史研究的差异与合作——从涂尔干《宗教社会学与知识理论》说起

按:本文根据“历史学与社会学之辨”讲稿整理,是2011学年春季学期“社会学经典导读”课的课程论文。

摘要:涂尔干是社会学的鼻祖之一,现代社会学的许多研究活动与思想实验都可以在他的理论中找到源头。另一方面,涂尔干也是社会学年鉴学派的创始人,他所处的时代正是社会学与历史学的分流时期,他与以马克·布洛赫为代表的历史学年鉴学派之间的关系也非常耐人寻味。本文仅从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书的导言《宗教社会学与知识理论》入手,通过与历史学年鉴派和现在的历史学认识进行对比,以求浅要地梳理历史学与社会学两门学科的分歧,进而设想两门学科未来发展的图景。

关键词:历史学,社会学,社会科学,理性

一、思考:历史学与社会学之辨

研读《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书的导言《宗教社会学与知识理论》,其实是一门社会学的通识课上老师交付的任务。得到课题后,笔者很快注意到,这一篇文章虽短,却也明确地分为两部:第一部是关于学科内容的论述,重点阐明了宗教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一般方法、以及选择对象与方法的原则;后一部分则与本书的结论相关,主要讲思想、范畴之基本观念的起源与宗教社会学的联系。

原本课程计划里提出的要求,大多针对上述的第二部分;但受限于知识结构与立即能力的制约,笔者对它的感悟并不深刻;相比之下,涂尔干在前一部分中对其宗教社会学研究的方法、目的以及选题思路的解释引起了笔者浓厚的兴趣。其实这一部蕴含的信息量,要比后一部所拥有的多出许多——透过这些对于宗教社会学各个方面的解释与说明,我们得以窥见涂尔干的许多学术思想,并进而知道一些社会学的研究的要素。随着阅读的深入,笔者更产生了一个疑问:在导言中,涂尔干数次提到了“历史”这个词——当然,本来原始宗教就是与历史学密不可分的一个概念——但这样的表达还是或多或少地给笔者带来一些困惑,因为原始宗教也是一个历史学的重要课题,透过研究先民的原始宗教内涵,史学家同样可以获得大量的信息,来增益历史学的研究。那么原始宗教对于历史学的意义与他对于社会学的意义有什么区别,这两门学科对待历史的方法与态度又有什么异同,就成为本文关注的焦点。

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历史学年鉴派编写《经济与社会史年鉴》以来,社会史就是历史学研究中最重大的课题;而社会学也是同时代蓬勃发展的一门新兴学科。这两门学科无疑有许多交叉之处,乍看之下是难以弄清的——譬如在此处的研究中,历史学家与社会学家可能考察的是同一种历史的宗教,他们也许会运用同样的历史资料,作同样的调查,掌握相似的信息,并在充分占有这些历史资料的前提下作出合乎各自价值观念的判断。那么它们的结果是否会彼此类似,它们作为两门学科分立的理由又何在呢?

对此,笔者浅要地归纳出以下几点:首先,它们对历史的关注程度是不同的;其次,它们研究所使用的方法也有所不同;再次,它们研究的对象实际也不相同;这就导致这两门学科的理性化程度是不同级别的,更进一步揭示出彼此研究目的上存在的差异。下一节将逐步对上述观点作出可行的说明。

二、疑析:历史学与社会学的分歧

第一个浮出水面的问题就是它们对历史的关注程度。首先,毫无疑问,社会学以及宏观的历史学都是以建立历史与现实的联系为目的的,但是涂尔干在导言的开篇就点明社会学研究要增益和解释的最终目标是“今天的人”[1]。在这一层面,尽管我们可以发现社会学与宏观的历史学都注重建立古今的联系,但它们侧重点已经有所不同:社会学最关注的是历史在今天的影响程度,对于不存在影响程度的事物,他们是漠不关心的,因为历史对他们而言只是对今天有所影响的痕迹,而他们的研究的事物一定要与现实建立普遍的联系,这样才能保证社会学的研究一定是向着“今天的人”,而不是古代的某一个时刻;历史学对于历史本身的关怀则更多,对于一个已知的历史现象,历史学更着力于将它与历史社会而不是现实社会进行结合。在历史学家看来,历史的现象必须先与历史的时代进行结合才能产生相应的历史意义。年鉴学派的马克·布洛赫在治社会史的时候就提出:“脱离特定的时间,就难以理解任何历史现象。”[2]这是历史学家对于历史的态度。

而这种对于历史的态度的差别,似乎也决定了他们在研究历史上的现象的方法是不一样的。涂尔干在导言中强调:“每当我们从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中选取与人类有关的某些事物,如宗教信仰、道德戒律、法律准则、美学风格或经济体系并着手解释的时候,必须追溯其最原始和最简单的形式,尽力说明在那个时代标志它的各种特征,再进一步展示它是如何发展起来,如何逐步变得复杂起来,如何变成我们所要讨论的那个样子的。”[3]这体现了社会学在进行归因探索的时候,呈现出一种起源主义的外表;而历史学的认识方式正相反,是从已知到未知,一步步倒溯而上的。譬如同样是对于封建制度的研究,当社会学家追根问底地考察它到底具有什么功能、满足了人类社会的何种需求时,历史学者也许正在探索是何种现状逼迫查理·马特进行了采邑改革,进而上溯至墨洛温王朝的分裂、罗马帝国的衰亡以及日耳曼氏族制和罗马隶农制在制度层面上的先导作用。在这里,研究方法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年鉴学派的社会史学家甚至认为将“起源”与“原因”混淆,误以为起源就是开始,而“开始”就等于完满的解释者,更导致了词义的混乱,进而带来危害。[4]

那么我们也许不禁要问,这种方法的差异是怎么出现的呢?难道社会学家的溯源探究法,在历史学者的眼里是一文不值的吗?其实并非如此。笔者认为这种方法差异的出现,还在于他们研究的对象原本就是不同的。社会学关注的焦点,在于一个社会现象——这个社会现象可以是历史的——它的出现背后所蕴含的精神本质;而历史学则更专注于该现象本身的形态,以及它的来由和变迁。还是举例来说,对于封建社会,社会学家关注的可能是这种社会形态的精神内涵,它的本质是什么,它有什么功能,反应了社会什么特点与需求;而历史学家将更乐于探讨为什么封建社会正是我们所见的这个模样,它如何一步步走到今天,又为何没有变成其他的一种模样。他们所使用的方法其实在这里就注定了:从涂尔干对原始宗教的偏好中,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社会学对人与社会本质的探寻中,它总是倾向于“去历史化”,即把历史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人为地降到最低,得到最纯洁的样本来进行研究[5];相反,历史学在研究历史现象时,总是尽可能多地考虑——最大限度地收集史料,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细节,所以他们要建立清晰的、全面的、贯通的变革脉络,来代替简单的“起源主义”。实际上,即便是社会学也并没有把起源与原因等同起来,它们追求起源的目的,并不是把起源当作现象的本质,只不过一个现象的起始状态会比较纯粹,更容易提炼本质罢了[6]——而他们提炼出的这个本质,应当是超越现象的起源、也超越其发展的历史的。

谈到此处,其实社会学与历史学在研究上的一个根本分歧其实已经显现了:那就是社会学的高度理性与历史学的非理性(或者说“不那么理性”)的区别。我们知道,在社会学的研究中有一个重要的概念,被称为“理想类型”(尽管它的提出者是社会学的另一位巨头马克斯·韦伯,但在此处可以求得共通的理解)。实际上,它就是提取繁纷社会中的精神本质从而简化制作成一个理性模型。社会学的研究围绕这个理性的模型展开,与历史学所针对的普遍历史事实相对。涂尔干在导言中说:“人类制度是绝不能建立在谬误和谎言的基础之上的;否则,社会学就不可能存在下去。”[7]这更是强调了社会学绝对理性的一面。在后文中,他又说:“在所有信仰体系和膜拜体系的基础中,必然存在着某些基本的表现或概念,以及仪式态度,尽管它们形式多样,却不论何时何地,都具有着同样的客观指涉以及同样的功能。正是这些恒久的要素,构成了宗教中恒久的、具有人性色彩的部分,形成了人们在谈论一般宗教的时候所表达的观念的所有客观内容。”[8]这向我们暗示了,所有社会学的研究都是建立在一个终极的猜想上的,这个猜想假设人类社会的所有体制都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那么社会学就能得出一个理性的结论,来增益这个理性的格局。历史学则不然:一方面,它接受任一阶段的历史确实有可能“是透过谬误和谎言发展的”这一事实;另一方面,历史发展的细节与道路也不是纯粹用理性所能够解释和归纳的——这就是社会学所以理性的缘由,也是历史学所以不能全盘理性的缘由。从前错用“历史唯物主义”为历史学的惟一准则对中国历史学的发展造成的伤痛非常发人深省。尽管马克思作为社会学史上的重要人物,他也许成功地预言了未来社会的模样,正确地归纳了社会变迁的主线,但谁也无法预测历史发展的具体形态;我们用理性把历史前进的目标定得愈明白,对历史发展路径的选择反而可能错得越离谱,因为历史发展在呈现形式上的偶然因素实在多于必然因素太多。假使一切从目标考量,从理想考量,反而更容易走上错误的道路,兜上更远的圈子。所以笔者认为尽管马克思的方法(以其“历史唯物主义”为代表)是社会学理论中的黄金,但绝不至于成为历史学的尺度;真正的历史学家不应过分涉及历史发展的“本质”,不能使用理性的社会模型来探究社会史,也不会尝试对所有非理性的事物作出一刀切式的理性评价,否则只可能得出似是而非的历史结论。

而这又引出了最后,也是最值得我们去考量的一个区别,那就是社会学与历史学研究的目的区别。我们先前已经说过,社会学最终极的关怀是人,并且是今天的人;而它作为一门从理性发展而来的学科,自然而然地就必须以增进现代人的利益为目标,否则它的存在价值就难以被验证——这一点与历史学的存在是显著不同的。历史学的研究无法严格地诉诸逻辑或公式,它与增进人类的利益也不一定有直接的联系。相反,固然,被赋予实用主义的价值可能使得历史学的研究成果锦上添花,但历史研究的本身是不可以过于急功近利的:清末以康有为为代表的维新党就因太急于鼓吹革命的缘故,把学问做成了伪史,以致在学界遗臭。对此,近代赫赫有名的历史学家钱穆这样说:“从研究历史用心,可以解决问题。若仅从解决某些问题上用心,却不一定能了解历史。”[9]历史学研究最终极的目标,还是求真务实;它的能够解决问题,只不过是研究历史的一种可能产生的副产品;假使一开始就抱有急功近利的心态去读史料,那么做出伪史来,祸害大众,也实在是不足为怪的。

三、总结:历史学与社会学的合作与前景

那么,难道社会学与历史学之间竟没有什么相同之处吗?恐怕也还是有的。在课上进行研讨的时候,徐冰老师更提醒不能忽视涂尔干的历史学背景以及历史学年鉴派同社会学年鉴派之间的传承关系;那一时期的社会学本身产生于历史学遇到的困境,而历史学的继续进步也有赖于社会学理论创新的推动。在导言的研究方法中我们也可以看见两门学科思想的交融:譬如它们对待历史材料的态度,毫无疑问都必须是严谨的;它们研究所得的每一个阶段性成果,都必须紧紧围绕着我们已有的材料进行。就如涂尔干所言:“我们将以民族志学者和历史学者所能达到的精确和诚实为准绳,着力对宗教体系的组织状况做出描述。”[10]而这也是一切学术研究所应遵从的基础。

除此之外,社会学还是将历史学的朴素成果加工成能够对人类产生有利影响的知识营养的重要舞台。近代另一位极具盛名的历史学家吕思勉这样说:“从前论史的人,多说史事是前车之鉴。其意以为一件事办好了,我们就当取以为法,摹仿他。一件事办坏了,我们就当引以为戒。不可再蹈其覆辙。这话很易为人们所赞许,其实似是而非的。史事哪有真相同的?我们所谓相同,都不过查之不精,误以不同为同罢了。”[11]笔者认为,史事是前车之鉴,这是没错的。然而要如何对待他的覆辙,却要细细地重新考量。两条路,他走了一条,覆了;于是我们走另一条,未必不覆;相反,走他覆过的那一条,又未必一定覆。凡事总要实际地考虑,“史事是前车之鉴”,但前车只是我们做事的一个“鉴”;对于现实问题,我们要“鉴”的远不止“前车”一个而已。“以史为鉴”,不是单纯地借鉴,而要有一套合理的办法。

作为一个全能全面地汲取人类过去经验并指导人类未来实践的学科,历史学以前从未很好地完成它的使命;到了各学科专业化程度不断加深的今天,这个理想更加不可能由历史学者独立完成,太多的任务应该分配给其他的新兴学科——如文化学、民族学、人类学来一同完成。从历史训诫中解放出来的历史学,今后可以扬长避短,更加偏重于对历史现象与变迁情况的解释、分析、归纳和梳理;微观研究得出的素材,也可以与其他更具眼光的专门学科共同处理,不必自己勉强发挥;历史学者当前最紧要的任务也不是提出似是而非的历史规律,而是运用历史事实阻止政客或通俗作家们对“规律”的错误包装与滥用。而另一方面,社会学将会是我们汲取人类过去经验的很好一环,它可以从传统的历史学领域里接过一部分指导现实的重担——笔者认为,作为一个专门的天才,社会学在总结规律、提出构想等方面无疑会比远为古老的历史学更加优秀;历史学则继可以一面为这一类的社会科学提供源源不绝的研究材料,一面用历史知识为它们归纳的原则作诠释或修正。透过对这两门学科的差异与共性两方面的认识,笔者最终得出以下的结论:它们完全有理由,也有必要彼此携手,为人类文明的传承与再建作出应有的贡献。

引用:

[1](法)艾弥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著,渠东,汲喆译.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1
[2](法)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著,张和声,程郁译.历史学家的技艺[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29-30
[3](法)艾弥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著,渠东,汲喆译.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4
[4](法)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著,张和声,程郁译.历史学家的技艺[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25
[5](法)艾弥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著,渠东,汲喆译.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5-7
[6](法)艾弥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著,渠东,汲喆译.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9
[7](法)艾弥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著,渠东,汲喆译.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2
[8](法)艾弥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著,渠东,汲喆译.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5
[9]钱穆著,中国历史研究法[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10
[10](法)艾弥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著,渠东,汲喆译.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1
[11]吕思勉著,三国史话[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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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8 条评论
  1. 树树梨花白 树树梨花白

    看过了,有几个疑问:
    1.社会学的目的是古为今用,历史学是最大程度的还原历史真相?
    2.研究方法中你说历史学是从已知到未知,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认为社会学是从未知到已知的?
    3.如果你认为是未知到已知,我觉得这不符合逻辑。

    1. 1、按我个人的理解,社会学最初就是为了解决今日的问题而出现的一门学科,它去翻历史书,无非也要为这个服务;而历史学本身是做史料整理和辑解的,它不光是独立的一门学科,也是其他学科“翻历史书”的基础。以前世界的学问,只有经学、神学、史学那些,史学的责任很大;可现在有了这么多的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并立、交叉在一起,它们可以减轻史学在很多方面的压力,而历史学也不妨把这些工作放给他们,把重心重新放回史料。当然,我不认为世上能出一个单纯的历史学家……历史学家不懂一点社会学、经济学,只怕也不好上岗;但我把历史学的本体划在史料学的这个范畴里,不知道说得还算不算明白……
      2、3、那句话我是直接用的马克·布洛赫的论法,没有改动,这里可能读起来有点歧义。我的意思是,我感觉社会学去翻历史书的时候,他们在过去找一个与现在某些现象对应的原型,然后对那个原型做文章,再把它演绎到我们现在的模样。这个过程当然不是“从已知到未知”,但他们是把我们身边已知的某个现象当作未知的,把过去某个未知的内涵给研究成已知的,再从那个已知的内涵递推下来,掌握身边这个看似已知,实则未知的现象。而历史学偏重现象本身,自然是用我们熟悉的现象(细节最丰富的现象,当然往往是离我们最近的现象)去推以前的。历史学只管把以前的现象推得越接近历史真实越好,不必刻意去顾虑什么内涵,什么功能主义。所有证据都证明那可能是真的,即便不合逻辑,我们也写下来,因为世界原本没有什么逻辑,只有人类整理世故才需要逻辑:)

  2. 我的想法还在形成阶段,只有个雏形,原本是不该拿出来的,无奈要交作业,硬着头皮写就。然而既写了,也不妨拿出来给人看看,说不定还能对我自己有所补益。我想这里头肯定还有别的毛病,请多多指教!

    1. 树树梨花白 树树梨花白

      嗯,知道了。世界原本没什么逻辑,这个,有些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人们创造的吧。

    2. 究竟客不客观不好说,只能说人的认识能力的极限到此为止了。人的认识是否能够是客观的、永恒的真理,这个界限不是人力可以直接打破的,还是得看机会,或者运气吧……

    3. 树树梨花白 树树梨花白

      我没说人们的认识一定是真实准确的。我上面说逻辑,是指逻辑顺序,是针对那个未知到已知的顺序。我觉得世界上所有事物的认知都是从已知到未知的。

    4. 我也不是说逻辑……11:49的那一条说的就是“客观存在”。那也是我的保守,提起认识不敢说“客观”。至于“世界原本没有逻辑”,我想的是——用最简单的话说,逻辑是人为认识、归纳、综合现象而发明的工具,不是现象赖以存在的法则。而“从已知到未知”,理性的方法当然都是这样的,感性直观的方法是不是,我就说不上来了。

  3. 树树梨花白 树树梨花白

    嗯,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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